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新增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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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界面新闻当日15时58分报道,草案条文由现行154条增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要求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并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并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与网络食品经营专节,明确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及直播营销各方责任。同日19时55分,界面新闻再次报道该草案,内容与早先报道一致,并补充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同日20时52分,经济观察报报道称,修订草案由现行10章154条扩至10章16节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修订内容涉及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并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等五方面。10月11日17时52分,经济观察报进一步报道,草案要求企业将监控接入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信息系统,赋予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并要求入网商户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以治理无合法资质的“幽灵外卖”。10月14日14时05分,界面新闻报道称,草案将直播带货、校园食堂等新业态合规要求从部门规章上升为法律义务,并把固定数额罚款改为按货值金额倍数计罚,以落实“过罚相当”;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0日。目前草案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后续进展有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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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杜绝“幽灵外卖”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要求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并接入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信息系统,赋予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草案还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要求入网商户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以治理无合法资质的“幽灵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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